面试和体格检查
面试、体格检查工作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,全省在南昌大学人武学院设体检站,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,各设区市招考办配合。面试体检点实行封闭式管理,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外,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。建立正规的面试体检秩序,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,考生凭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准考证进点面试体检。
面试按照《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》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,通过目测、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,从报考动机、形象气质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、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面试。考生面试完毕,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《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》,并由面试组负责人填写结论、签字。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。面试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本人,不合格者,面试人员要向考生说明原因,考生如有异议,可当场提出复议申请。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,作出最终结论。
体格检查标准按照《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》(军后卫〔2016〕305号)执行。如自愿放弃体格检查,由考生本人、家长签字确认。面试体检点应抽调思想好、作风正、业务精、具有一定招生体检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格检查工作。要组织对参加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,熟悉程序方法,明确标准条件,切实做到准确认症,严格把关。体检工作责任到人,谁签字谁负责,主检医生负全责,因体检把关不严造成退学的,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各部门要明确分工,密切配合。省教育考试院、省军招办根据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》(政干〔2007〕289号)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军检面试分数线确定为一本线下10分(如出现一本线下10分内报考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数的3倍,则适当降低军检面试分数线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和说明)。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线上考生名单逐级通知到县招考办,并将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及条形码提供给省军招办。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通知并组织参加面试体检考生,空腹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、参加面试体检。7月5日20时前,省军招办将合格考生的《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、面试及体格检查综合结论表》送省教育考试院,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入考生电子档案,作为录取依据。不合格考生的面试体检表由体检点留存一年备查。